史上最严广告法自9月初实施以来,各行各业在广告宣传上似乎的确“本分”了不少。来自国家工商总局9月发布的监测数据显示,8月份全国违法广告条数比4月份减少15528条,下降72%;违法广告条次比4月份减少46283条次,下降80.2%;违法广告时长减少17728小时,下降86.5%。
在以往一向被视作广告违法重灾区之一的日化行业,近来也算波澜不惊,除了韩束和宝洁略受瞩目。
就在8月28日,上海韩束化妆品有限公司接到了上海市工商局开出的罚单,对其发布违法广告行为罚款110万元。据悉这是针对韩束于2015年3月至4月在上海东方卫视发布了 “韩束晒美白”广告,其中含“越晒越白,越晒越润”内容,宣称“韩束晒美白”产品能使皮肤越晒越白。
办案人员就此走访了两家知名皮肤美容医院,院方专家均表示目前皮肤美容业界没有发现任何成分可以起到在太阳下“越晒越白,越晒越润”的作用,皮肤越晒越白的宣传违反目前已掌握的科学常识。同时,上海韩束化妆品有限公司也承认其“韩束晒美白”产品无法真正改善肤质、使皮肤越晒越白。
据此,上海市工商局根据1994年《广告法》第三十七条对上海韩束化妆品有限公司作出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罚款1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广州宝洁公司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9月25日发布的违法广告公告(二零一五年第二期)中赫然在目。在这份披露上半年查处的违法广告公告中,宝洁“Olay Pro-X纯焕方程式特护修纹眼霜”化妆品广告所述的“PROX全效眼霜,28天解决5大问题……超过30万已见证效果,90%决定继续使用”等数据,被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为不客观、不准确,且未标明出处,违反了《广告法》第十条规定。
不过,宝洁方面表示,报道中提及的“ProX纯焕方程式特护修纹眼霜广告”是公司于2013年12月期间,通过相关网站发布的一则互联网广告。该条广告自2013年12月底已经停止播出。
为何主管部门没有按最新广告法对这两家企业进行处罚?事实是,今年9月1日前发布的商业广告,按照“从旧兼从轻”的实体法律适用规则,一般是适用旧《广告法》进行规制。但今年9月1日前发布的商业广告,在9月1日后仍然继续发布的,应认定为广告发布行为处持续或继续状态,自9月1日起就应当适用新《广告法》进行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