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公布部分废止药价及加强相关监管通知
国家发改委​ · 2015-05-06 14:17:36 1347 次浏览
摘要:

我国发改委于5月4日连续发布三条与药价有关的通知,分别是:《关于公布废止药品价格文件的通知》、《关于加强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监管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


在《关于公布废止药品价格文件的通知》中,发改委明确指出,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904号)精神,对此前制定和调整药品价格的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公布废止部分药品价格文件。具体通知为:自2015年6月1日起,附件《公布废止的药品价格文件目录》中所列文件一律废止。该目录之外的药品价格文件,凡不涉及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价格的同时废止。

在关于《关于加强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监管的通知》中,发改委明确了六项工作内容,分别是:

一、充分认识加强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监管的重要性

二、立即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集中整治药品市场价格秩序

三、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肃处理药品价格违法行为

四、加强药品价格监测,促进药品市场价格信息透明

五、健全教育防范和日常监管制度,引导经营者自觉规范药品市场价格行为

六、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管机制

更多具体内容可以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进行查询。


来源:国家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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