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温州市优秀聚才企业、爱才企业家评选工作的通知
· 2013-07-09 14:49:11 1990 次浏览
摘要: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深入宣传民营企业人才工作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营造重视人才、关心人才、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深入宣传民营企业人才工作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营造重视人才、关心人才、爱护人才的社会氛围,根据《瓯江民营企业人才计划》(温政发〔 2010 〕54 号)文件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度温州市“优秀聚才企业”、“爱才企业家”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对象
(一)温州市“优秀聚才企业”的评选范围、对象为全市各民营企业。
(二)温州市“爱才企业家”的评选范围、对象为全市各民营企业负责人。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聚才企业评选条件:
1.人才工作扎实,聚才措施有力。把人才工作作为企业发展的战略重点,有中期人才工作规划和近期人才工作计划。设立人才工作机构,人员到位,责任落实。人才工作机制健全,运行有序。设立研发机构,搭建高层次人才工作平台。人才工作经费与当年利润之比,在参评企业中排名靠前。积极引进国内外高层次、紧缺人才和智力项目。重视与科研机构、大院名校专家的科技项目合作,重视柔性引进人才智力,重视提高各类人才的生活和工作待遇,人才激励机制健全,措施有力、有效、有特色。
2.人才集聚效果明显。拥有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企业员工中,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总量在参评企业中排名靠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在本企业员工中所占比重在参评企业中排名靠前;大学本科以上人才总量排名靠前;高级技师、高级职称以上人才排名靠前;市级以上科研项目排名靠前;获得国家专利特别是发明专利排名靠前;当年依靠科技进步实现的产值份额排名靠前。
3.企业形象良好。企业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诚信服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两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侵权行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无拖欠工资和社会保险费,企业和谐发展。落实节能减排措施,减少污染,落实科学发展观。企业形象良好,美誉度较高。
已被命名为企业人才工作示范点的民营企业,自动列入“优秀聚才企业”。
(二)爱才企业家评选条件:
1.具有战略眼光。把人才工作作为企业发展的战略重点,把人才资源作为企业发展的第一资源。企业人才工作有思路、有计划,并按计划付诸实施。
2.重视人才工作机构建设。在企业设立人才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人才工作机制健全,工作运行正常有序。
3.重视人才培养和引进。重视引进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重视校企合作柔性引进人才;重视国内外人才智力引进;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和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重视企业员工技能和技术培训,建立员工技能、技术等级晋升制。
4.关心和爱护人才。人才经费投入较多;关心人才的生活,合理解决人才住房,帮助人才解决生活困难;设立研发机构,完善办公设施,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人才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留住人才、发挥人才作用的措施有力,激励机制健全、有效;尊重人才,关心人才成长,鼓励创新;在企业人才中有较高的满意度。
5.在全市或所在县(市、区)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合法经营,诚信服务;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良好;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重大侵权行为,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三、评选名额
温州市“优秀聚才企业”20家左右,温州市“爱才企业家”20名左右。

四、评选办法
(一)推荐。认真填写《温州市“优秀聚才企业”推荐表》(附件1)、《温州市“爱才企业家”推荐表》(附件2),准备先进事迹材料,按属地管理原则,经当地人力社保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初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评审委员会,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初审、考察和综合评定,提出“优秀聚才企业”、“爱才企业家”建议名单。
(三)审定。将初评提出的建议名单,报市政府研究审定。
(四)公示。审定的名单实行公示制度,通过新闻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
(五)表彰。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政府委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通报表彰。

五、材料报送和要求
推荐单位及个人将《温州市“优秀聚才企业”推荐表》、《温州市“爱才企业家”推荐表》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需由县级人力社保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审核盖章)于5月31日之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报送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本。以上相关表格可到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网址:www.wzhrss.gov.cn。

联系地址:学院中路303号504室
联系人:蔡世炜
联系电话:89090163
E-mail:wzcsw@sohu.com

附件:
1.《温州市“优秀聚才企业”推荐表》

2.《温州市“爱才企业家”推荐表》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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