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推动科技型企业到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通知
· 2013-09-16 09:24:42 2389 次浏览
摘要: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金融办: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地方资本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引导民间资金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促进科技型企业规范发展,现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金融办: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地方资本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引导民间资金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促进科技型企业规范发展,现就推动科技型企业到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资本市场推动科技型企业加快发展的重要作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3〕87号)指出,“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是解决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比例过低,渠道过窄的必由之路”“将区域性股权市场纳入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促进小微企业改制,挂牌、定向转让股份和融资,支持证券公司通过区域性股权市场为小微企业提供挂牌公司推荐、股权代理买卖等服务。”科技型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或上市,有助于发挥资本市场的价值发现和资源配置作用,实现对科技型企业技术成果、科技人才、成长预期等的市场定价,对优化科技企业融资环境,降低融资门槛和融资成本具有重要意义,是实施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倍增计划的重要抓手。
二、到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有助于科技型企业加快发展
浙江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股交中心)是我省唯一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股交中心针对不同类型企业分别设立成长板和创新板两个板块,其中:成长板面向已经股改的股份有限公司挂牌,创新板面向科技型企业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挂牌。股交中心的主要功能是为企业提供核心竞争力展示,提供投融资服务,并进行从规范培训到推荐主板市场上市等功能。股交中心拥有140多个专业会员,包括:证券公司、银行、投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等,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指导服务。
浙江股权交易中心的具体业务功能有:
(一)银行融资。银行会员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挂牌企业优先提供授信,开展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信贷服务。
(二)股权融资。证券公司、投资机构等会员对有需求的挂牌企业提供私募股权融资、发行优先股等服务;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会员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挂牌企业提供投资资金支持,推动企业的并购重组。
(三)私募债融资。股交中心对符合条件的挂牌企业优先安排私募债券发行,改善和优化企业融资结构。
(四)股权托管、交易。股交中心提供挂牌企业股权托管、交易、结算、登记服务,实现企业定价功能,提升挂牌企业的规范性、透明度。
(五)股份制改制和上市培育。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会员机构对有需求的挂牌企业帮助进行股份制改制,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后进入成长板挂牌培育,或到境内外交易所上市融资。
(六)财务顾问和企业管理、资本市场等知识培训服务。
(七)为企业提供产业对接、行业重组、资产并购等其他服务。
三、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类型和条件
(一)鼓励以下企业到股交中心挂牌:
1.高新技术企业;
2.科技型中小企业;
3.优秀商贸服务企业;
4.市(地)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
5.其他具有人才、技术、市场渠道优势,或持有著名商标、老字号等有品牌优势的优秀企业。
(二)挂牌企业的基本条件:
1.成长板挂牌企业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满12 个月;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主营业务明确;
(3)股权清晰,治理机制健全;
(4)股东大会通过申请股权融资挂牌交易的决议,同意企业到股交中心挂牌、登记存管并接受监管,承诺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5)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特殊行业的企业挂牌有限制性规定的,遵照其规定;
(6)企业不存在其他尚未消除的严重损害股东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2.创新板挂牌企业条件: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一年;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企业管理规范,依法合规经营;
(4)具有突出的创新优势和核心竞争力;
(5)股交中心规定的其它条件。
有股权投资机构投资参股的企业可优先进入创新板挂牌。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和金融办要加强领导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主抓此项工作,密切配合,积极宣传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相关政策,主动组织和推荐科技型企业到股交中心挂牌,配合股交中心组织召开企业推介会,推动当地政府出台支持企业到股交中心挂牌的奖励和补助政策。
(二)各级科技部门对进入股交中心挂牌的企业要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优先安排科技专项补助资金,支持科技专家积极参与企业挂牌相关工作。
(三)各级科技行业协会和科技中介组织要积极发挥作用,帮助科技型企业了解相关政策,指导企业准备相关挂牌材料,指导科技型企业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健全法人治理机制,规范财务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四)各级金融办要加强与股交中心的联系、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各金融机构和各类投资管理机构加强对挂牌企业的服务,创新融资产品,优先支持挂牌企业融资,优先安排挂牌企业成为上市后备企业,为企业上市融资创造条件。
(五)股交中心要为科技型企业挂牌建立绿色通道,降低准入门槛,简化手续流程,搭建信息发布平台,创新交易方式和手段,切实为挂牌企业提供优质服务。